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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院纪委通知】关于加强教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9-08   浏览次数:0

 
各党总支,院属各单位、各部门:
    教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将至,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省委专项巡视整改成果,强化节日期间监督执纪问责,严格纠正“四风”,特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  1.落实主体责任。各党总支、各单位(部门)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,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 “四风”问题,早打招呼、早提醒,立规矩,明红线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。在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力度、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同时,认真查纠各类“四风”问题,并按照学院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”要求,做好月报工作。
    2.严明纪律规矩。重申如下禁令:坚决禁止公款旅游,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,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;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月饼、土特产品、购物卡、有价证券等;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;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,组织隐秘聚会,规避组织监督;坚决禁止公车私用,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;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;坚决禁止利用食堂、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、违规吃喝;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。
    3.严格监督执纪。院纪委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,加强监督检查,通过明察暗访、群众举报等方式,对顶风违纪行为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快查快结,严肃问责。
监督举报电话:13613316286;监督举报邮箱:13613316286@163.com
监督举报信箱分别设在办公楼1楼大厅和四水厂路校区教学楼1楼大厅。